尊敬的法院:
我是某市某区某某人,我自言自语地向贵院提起自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就某某人抚养权拒执罪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一、案情概述
我前夫某某人已经违反了法院之前判决的抚养权,持续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已经超过三个月以上。根据最后一次法院的裁决,他需要按时按月向我支付抚养费,但他不仅没有履行还多次以一些无关的理由推托拒绝。我在多次和他谈判后,也无法达成一致,只好依法走向法院。
二、证据材料
1.法院的最后一次判决书和执行书
2.支付宝转账记录以及银行对账单
3.与前夫的各种通信证据
三、罪名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85 条规定:有抚养义务的人无故拒不履行抚养或者扶养义务的,或者以虚构事实等方式逃避抚养或者扶养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案中,被告某某人明知有抚养义务,拒不履行,已经构成抚养权拒执罪,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请求判决
本人要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决,对被告某某人进行判刑,认定其犯有抚养权拒执罪,严惩不贷。同时,要求判决被告某某人按最后一次法院判决书中的金额及时履行抚养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赔偿用于弥补因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时,还要求判决被告须在判决生效后 7 日内完成赔偿。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自诉人:某某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