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约定离婚处理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的协议书,具有双方自愿、自主权利的特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老公要孩子,需要分情况分析其有效性。
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孩子生育时间
离婚协议中设定的孩子生育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具有有效性的。因为这一约定是离婚协议双方根据自身家庭情况、孩子的成长需要及双方的将来计划等因素考虑而达成的共识。在离婚协议生效后,如果双方自愿遵守协议,那么协议中约定的孩子生育时间就是有效的。
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老公要孩子的有效性
离婚协议中约定老公要孩子的有效性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首先,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老公要孩子是否涉及到对妻子的强制要求。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老公要孩子是双方自愿达成的,那么其有效性是比较高的。但如果是另一方在不愿意要孩子的情况下被强制要求,则可能涉及到违反道德伦理的情况,不利于协议的有效实施。
其次,老公要孩子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影响其有效性的因素之一。如果女方是不可孕育或者两人共同具有生育障碍,则老公要孩子的协议也将无效。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需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限制等多种因素考虑,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中约定老公要孩子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且,离婚协议也不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替代品,如果协议涉及到违背法律、伦理等规定的情况,其效力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制定离婚协议时需谨慎并在法律咨询的基础上达成双方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