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违法拿拆迁安置房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一般来说,这种行为属于刑事犯罪或行政违法。具体的罪名和处罚取决于违法者的情节、严重程度和其他因素。
在刑法中,违法拿拆迁安置房一般涉及到的罪名有“诈骗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等。如果违法者通常是以虚假身份或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政府补偿,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诈骗罪”,如果违法者是利用其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牟利而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就可能被定性为“贪污罪”。如果违法者滥用职权,非法占有或者分配安置房,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如果这种行为造成较大的损失或恶劣的社会影响,违法者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甚至面临拘留、有期徒刑、管制等刑罚。
在行政法中,违法拿拆迁安置房一般涉及到“违法占用国家土地”、“违法拆迁”、“违背国家规定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罪”等罪名。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停产停业、撤销许可证等。同时,政府也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清理、拆除违法建筑等。如果情节严重影响到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违法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
总的来说,违法拿拆迁安置房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法律规定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对于这种行为应当严肃处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