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配偶双方在离婚时自愿协商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中包含了关于离婚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权等内容。而民政局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对该协议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合法有效。但是,民政局并不会保留离婚协议。
首先,离婚协议是一份私人协议,不存在法定的保留义务。民政局主要负责审核协议的合法性,而不必将其留存。其次,由于离婚协议是一份双方自愿协商的文件,其内容涉及隐私,不适合公开保存。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包含的内容需要在日后进行修改或调整,则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和达成新的协议,而不是依靠之前的协议进行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民政局不会保留离婚协议,但是双方需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协议副本,以备日后需要使用。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审核协议内容,并妥善保管自己的协议副本。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备案,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