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就离婚事宜所达成的书面协议。针对离婚协议书经过法庭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回答:
一、当离婚协议书经过法庭:
1.当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夫妻双方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约定等方面,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律师文件质询离婚。
2.文书齐备后,民政部门或律师会根据双方的委托,向法院申请审理离婚案件。
3.法院认可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按照协议作出判决,这时离婚协议书就经过了法庭。
二、当离婚协议书不经过法庭:
1.夫妻双方私自离婚,未经过法院审判程序,因此,离婚协议书也不需要经过法庭。
2.双方没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也没有很多争议,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即可达成离婚协议书。
总之,离婚协议书到底是否需要经过法庭审理,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具体协议内容和规定来决定。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有争议的问题,通常需要由法院来审理并予以处理;相反,如果离婚案件简单,夫妻双方也没有争端,可以由律师代理办理,不需要经过法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