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是一种快捷、便利的离婚方式,因为它不需要通过法庭程序,而是需要双方夫妻达成一致,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然而,协议离婚是否需要经过法庭的介入,实际上取决于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况。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协议离婚通常需要经过合法的司法程序,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交给法院审核并加以确认。因此,在协议离婚的程序中,离婚双方需要向法院递交离婚协议书,法院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也意味着,如果存在争议或者协议内容被认为不合法,法院可能会干预并重新指定一些离婚的事宜,例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
因此,在协议离婚的程序中,法庭的角色虽然不同于其他离婚方式,但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同时,协议离婚也需要夫妻双方结婚登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法定离婚证书,这也就需要经过司法程序才可实现。
总之,协议离婚在程序上更加简单、快捷,但仍然需要经过法院的介入确保其合法有效。对于夫妻双方而言,应在协商离婚协议书内容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并且遵守法规,在遇到争议的情况下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