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以个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税款、公款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挪用公款自然是不合法的,但是有些人可能会涉及胁从行为。那么,什么行为属于胁从呢?
胁从是指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或支持的行为,也就是说,当公务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挪用公款时,如果有其他人(如同事、家属或朋友)知道了这种行为,但选择不举报或不采取任何行动,甚至帮助或包庇该人,那么这些人就属于胁从。
胁从人可能具有各种类型和角色。例如,场外胁从是指通过言论或行动支持犯罪人,或者为犯罪人提供保护,以防止他们被发现。而场内胁从是指作为直接参与某种犯罪行为的人物,为犯罪人提供帮助,以达到犯罪目的。
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胁从表现主要体现在为挪用公款人员提供舆论帮助、实物帮助、财务支持等方面。比如,知道公款被挪用但帮助该人掩盖真相的人就是典型的胁从行为,同时,提供财务支持、分摊所赃财产等行为也属于胁从。
总之,胁从行为虽然可能不是犯罪行为的主体,但是却对犯罪行为的发生和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在遇到公款被挪用的情况时,我们不能被威胁或诱惑,在维护公共利益和完善法治的过程中有所作为,不做胁从者的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