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产转移、挪用或者侵吞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涉及到违反法律规定,还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群众的利益。因此,挪用公款在法律上是被认定为一种犯罪行为。
但是,对于何时算犯罪,需要根据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和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从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以及其他单位财务人员,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属于刑事犯罪。
但是,对于公款的数额大小,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不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此外,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检法机关必须进行合法的调查和定性,不能轻易将某个行为定性为犯罪行为。只有当具体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相应的刑事程序所确认,才能被视为犯罪。
因此,挪用公款在何时算犯罪,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权威认定。尤其是对于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法律机关应该坚决执行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程序处置,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