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要领取抚养权,首先要找到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民法总则》规定,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应根据其最有利的利益来确定,如履行生活、教育、保护等方面的职责。
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抚养权诉讼,可以主张自己有更好的抚养子女的能力、时间和条件,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一般来说,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法院会首先考虑母亲,因为母亲对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心理有着最重要的影响。
在离婚女方所做的抚养权诉讼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生活必须
这是指儿童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衣、食、住、行及其他必备用品等。离婚女方要在生活必须品处于优势条件,提供吃住条件优越、环境舒适、发展积极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教育机会
如何保证孩子良好的教育和发展环境,是去除抚养权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想要在争夺抚养权中胜出,除了提供儿童教育、成长、发展方面的前瞻性计划外,也要有明确的评估方案以及当前已经拥有的诸如与邻座好的教育机会、文化底蕴、学习能力等规划。
3.健康
在离婚女方争夺抚养权中重要的因素之一是孩子的身体健康。在庭审中,需要提供与孩子身体健康相关的各种证明材料,比如病历、体检证明、过敏测试结果等。
总之,在离婚女方申请抚养权时,需要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可以提供相对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也要明白,法官在决定抚养权时,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抚养权的赋予将根据情况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