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的宅基地赠予是否有份,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这块宅基地属于婚前财产,夫妻在结婚时未进行过协商,将其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宅基地的赠予只属于赠予人所有,配偶没有份。
其次,如果这块宅基地是婚后所得,即使赠予的对象为配偶,也需要夫妻共同协商决定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决定将其列入共同财产,则配偶有份;如果配偶在协商中未参与,或者夫妻双方未达成一致,则赠予人仍然拥有该宅基地所有权,配偶没有份。
此外,如果宅基地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时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如果配偶同意赠予,则配偶有份;如果赠予未经配偶同意,或者配偶拒绝赠予,则赠予人没有权力将宅基地赠予他人。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赠予配偶是否有份,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竞得的宅基地,夫妻应该在结婚后协商将其列入共同财产,再做出赠予决定;如果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无论哪种情况,夫妻之间的协商和互相尊重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