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赠与配偶是否有份,这是一直备受关注的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上,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宅基地的所有权归于土地管理部门,而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因此,赠与宅基地需要得到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但宅基地的赠与也要遵循家庭财产共同所有的原则。如果,宅基地是家庭共有的财产,赠与时需要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其次,如果把宅基地赠与给配偶,需要根据夫妻的财产制度来进行判断。在我国,夫妻的财产制度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婚姻基础上实行的“夫妻共有财产制”,即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的。二是实行“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之间的财产是分开的,分别享有权利。
如果夫妻有共有财产制,那么配偶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夫妻实行个人财产制,那么宅基地只归赠与人所有,并且配偶只能在生命安置上享有抚恤金,不能占有家庭财产。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赠与配偶是否有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宅基地是家庭共有的财产,赠与时需要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如果夫妻有共有财产制,那么配偶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实行个人财产制,那么配偶只能在生命安置上享有抚恤金。总之,在宅基地赠与时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以保护大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