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违背了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
挪用公款后归还,首先要看归还的时间。如果是在发现之前就归还了,可以减轻处罚,但罪名不能被免除。如果是在发现后主动归还,也可以减轻处罚,但罪名依然存在。
从法律上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会被依法惩处。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即使挪用公款后归还还可缓刑或减轻处罚等情况,也必须严格依照刑法进行处理。此外,对于能够主动退赃的人,司法机关应予以肯定和表扬,但不能因此而从轻处理,因为从轻处理将形成司法上“赎罪风气”,影响到国家法律和司法公正的权威。 作为一名合法公民,应该严格遵守法律,不给社会和政府带来不良影响,对于入狱的人来说,更需要学会反思自己做出的错误,并努力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