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里面包含了夫妻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权、扶养费的支付等重要内容,是离婚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其中任何一方找人代签字,那么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会受到影响。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应该是由夫妻双方本人亲自签字的,这样才能保证其有效性。如果有一方让代理人进行签字的话,那么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因为代理人作为第三者,无法代替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达成协议,也无法代替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这是与当事人本人亲自签名所形成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因此,离婚协议书如果被人代签,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协议书被一方或双方以代签字的方式签署,那么需要重新签署一份由当事人本人亲自签字的协议书,以确保其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如果离婚协议书无效,那么将影响离婚达成的合法效果,从而影响双方离婚后的生活安排和日后的合法利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签字,不能由代理人签署。只有在双方本人亲自签字的情况下,才能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双方来说,这都是非常重要的。
注:以上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