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赔偿款协议
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的房屋、土地等财产因拆迁而引起的补偿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应在拆迁之前,向乙方进行告知并协商拆迁补偿的具体方案和金额。
2. 甲方应在拆迁后3个月内,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费用。
3. 乙方应配合拆迁工作,准确报备房屋、土地等财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各类协议,并进行指定的手续,不得拖延时间。
5.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签订协议并进行拆迁相关手续,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支付拆迁补偿费用,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等相关责任。
7. 若因特殊原因造成拆迁无法进行,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更改、撤销或解除协议。如有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