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院撤诉需要离婚协议的情况主要是指离婚诉讼案件。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想撤销离婚诉讼,必须要有离婚协议书的双方签字,并经由公证处公证才能提交给法院进行撤诉。这是因为离婚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需要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才能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一方当事人单方面撤诉是不存在的。 换句话说,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撤诉需要离婚协议的原因是为了确保离婚的自愿性与合法性。没有离婚协议,法院无法确定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无法确定双方对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的约定是否公平合理,从而无法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协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没有离婚协议,法院是不会轻易撤销离婚诉讼的。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并不一定就必须诉讼解决,双方也可以选择和离协议,不经法院处理。在和离协议的情况下,如双方已就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就不再需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无需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书。 当然,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操作及所需材料也不一定相同,建议当事人在进行离婚诉讼前,应该先咨询律师或婚姻家庭调解机构的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