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包含离婚的各项条件,例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离婚协议需要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核,并在法院审批通过后生效。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进行执行,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然而,在离婚协议提交给法院之后,夫妻双方某一方有可能会改变意见,想要撤销原先达成的协议。此时,是否可以撤诉呢?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在法院审查期间,双方还可以改变或者撤回已经达成的协议。也就是说,在离婚协议还没有被法院审批通过之前,夫妻双方可以变卦并撤销协议。但在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之后,撤销协议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被法院审批通过,生效了,此时夫妻双方不愿意执行协议,就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出改变或撤销协议的诉讼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夫妻双方有充分的理由撤销协议,法院可能会审批通过撤销申请。但一般情况下,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协议存在重大缺陷或影响夫妻双方的正当权益,否则法院是不会轻易批准撤销协议的。
总之,在离婚协议还没有被法院审批通过之前可以撤销,但一旦协议生效,撤销协议就需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而且撤销的成功率相对较低。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当慎重考虑,协商好各项条件,确保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够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