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本案为民事离婚案件,本人与被告(配偶姓名)结婚(年月日) ,婚姻登记号为(登记号),共同生活(年份)年,双方共同育有(子女姓名)一名(出生日期),现系赡养关系。
自结婚以来,双方感情破裂,经过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本人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依法裁定双方离婚,解除当前的婚姻关系。
一、离婚原因
1.被告实施家庭暴力:被告常常对本人进行言语威胁和身体上的殴打,家庭关系因此产生了巨大的矛盾和紧张。
2.被告不尊重本人权利:被告不仅不尊重本人的人格尊严,还经常否决本人的一切决策和行动,事事都要说主义,疏远本人的家人和朋友,导致本人无法接受。
3.被告家庭经济过于拮据:被告长期不工作,靠本人供应家用,本人挣钱较辛苦,没能够达到解决家庭开支的要求,导致经济压力很大,夫妻间经常为此争吵。
4.被告有不良生活习惯:被告沉迷于赌博、吸烟和饮酒,经济上给本人造成了额外的压力,而且做出了很多不理智的行为,让本人难以接受。
以上种种原因已经构成本人提出离婚的理由。
二、离婚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本人请求依法经裁定:
1.双方女儿由本人抚养和赡养,被告应该每月支付抚养费,由本人提供之生活和教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2.双方财产按照协议进行分割,确保每一方在某一方面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3.本人取消在被告名下的财产登记,在分割财产的过程中,被告应该归还本人的财产。
4.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放弃理论的探视权利,本人单独拥有女儿的教育和生活权利。
5.本人和被告解除婚姻关系,重新恢复自由婚姻关系。
三、证据材料
1.本人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2.有关记录家暴、家庭纠纷和吵架的文书。
3.双方共同的财产清单和财产证明。
4.其他有关离婚的支持材料。
四、诉求
1.依法判令双方离婚。
2.被告支付本人及女儿的抚养费。
3.依照协议划分双方财产。
4.被告放弃理论的探视权利。
5.本人重新恢复自由婚姻关系。
敬请法院判决!
起诉人:(你的姓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