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经过法律程序办理的离婚方式。在协议离婚中,如果一方不去参加离婚程序,会影响离婚的进程和结果。
首先,如果一方没有出现在法院或公证处,离婚程序将无法进行,甚至无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离婚,但前提是未出现方已经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而且在指定时间内没有出庭。
其次,如果有一方不参加离婚程序,可能会导致离婚协议无法达成。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如果一方缺席,就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完成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等待一段时间再次尝试联系或寻求调解或咨询律师。
最后,如果一方无故缺席,也可能会给另一方带来不便和困扰。比如,如果有子女,需要协商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如果一方缺席,就无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从而给另一方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总之,在协议离婚中,每一方都应该认真对待,按照程序要求,积极参与离婚程序,以便顺利解决问题,达成离婚协议,从而早日结束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