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探视权的约定需要写明,以避免未来的纷争和误解。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履行亲职责任的一种方式,也有助于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
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地点和方式,并且要遵守法律规定。一般来说,父亲和母亲在离婚后都有权利探视子女,被探视的子女也有权利拒绝探视,除非法院认为该拒绝是不合适的。
在制定离婚协议时,需要考虑到父母的工作和生活状况,以及子女的年龄和学校安排等问题。在探视方式上,可约定亲自探视或通过电话、邮件、网络视频等方式保持联系。双方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协商解决探视时间和方式的问题。
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探视权,未来将可能导致双方产生纷争和冲突,严重甚至会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后果,双方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将探视权纳入协议并约定详细条款。从长远来看,这样不仅有助于保障子女的权益,也有助于双方的合作和沟通,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