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农户或农村居民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的用地。宅基地的出让和管理一直都是农村土地改革的重头任务之一,因为宅基地的规模很大,具有广阔的空间和资源,而且可以满足农民的居住需求和生产生活的需要。但是,宅基地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农民只是为了占用土地而申请宅基地,但长期不居住或不使用,造成了土地浪费和资源浪费。所以,如果农村宅基地没有被正常居住或使用,按照规定是要被收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使用宅基地的农户应当在核发宅基地证书后的1年内开始建房,2年内完成建房,建成后即可正常居住。对于未能履行“1-2-3制”的农户,当地政府可以提出整治话,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落实履行规定。如果在整治期限内仍未履行规定,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另外,如果农户长期不居住或不使用宅基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也有权利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届满后,如果未经批准继续使用,应当及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延长使用期限或者申请续期。如果申请被拒绝或者逾期未提交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并采取其他措施。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需要加强,只有合理利用宅基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保护生态环境,才能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宅基地的监管和管理,加大对违规占用和浪费土地的打击力度,使宅基地建设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