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建立房屋居住的土地。在近年的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当一些农民老去或者迁居他处后,他们所持有的宅基地如果不再被使用,转赠给需要的人是否可行呢?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是集体土地的一部分。而个人只能通过批准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但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这也就意味着,农村宅基地的转赠是不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调整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村庄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同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说明;第二种是由村委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利用权流转服务机构等共同确认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整事宜。但这种调整方式不等于转赠,只是将原来的农户不继续使用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到新的使用者手中(交换、出售、租赁等方式),并且也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因此,农村宅基地的转赠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有农民需要将宅基地调整到有需要的人手中,必须依法合规进行相关手续。希望农民朋友还是要遵守相关法规,不要私下进行宅基地的转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