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属于亲告罪。
亲告罪的特点是罪行必须由被害人或特定人员提起告发,才能成立。挪用公款罪的被害人是国家和人民群众,而特定人员就是负责监督使用公款、侦查和起诉相关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等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犯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挪用的是公款,即被使用的款项属于国家所有,而非个人所有;第二,挪用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人有主观故意;第三,挪用行为已经实施。
当被告人涉嫌挪用公款罪时,除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可以提起公诉之外,也可以由人民群众、组织等相关人员提起告发,属于亲告罪。被告人在被控告的情况下应听证人证言并有权利进行辩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了保护告密人的权益,告密人的身份可以不必公开,但必须由有关机关保密。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亲告罪,罪行必须由特定人员或被害人提起告发才能成立。人民群众有义务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揭发和举报,是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权益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