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了解的法律情况,后爹是不具备起诉子女抚养权的权利的。
首先,在民法婚姻家庭法中,规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应由父母依法行使。在离婚后,法律也规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应由离婚后父母共同行使,而离婚协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就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抚养权归属。
其次,即使后爹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对孩子有很大的贡献,但在法律上,他并不具备与生母拥有同等的抚养权的权利。因为法律将抚养权给予了生父、生母,这是基于亲属关系的法定原则。后爹是非生物学上的家庭成员,他的行为只能依赖于生母的意愿,无法抵消生母对于孩子的基本抚养义务。
最后,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的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后爹针对生母的抚养权问题发起诉讼。因为如果法院支持后爹的起诉,那么就会直接否定生母的抚养权,这与法律规定的抚养权归属原则不符。此外,如果生母与后爹发生争论,法院也会要求双方协商、沟通、化解分歧,并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而不会单纯地判决抚养权归属。
因此,总体来说,后爹是没有权利起诉子女抚养权的。如果后爹想要对孩子产生更多的影响和参与,最好的方式是与生母协商一致,共同制定抚养方针,以达到最佳的抚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