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的必然产物,拆迁过程中政府通常会为被拆迁居民提供替代性安居房,也就是拆迁安置房。安置房居住环境和面积都会得到较大提升,但是由于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是由政府出资、合作建造的,因此,房屋建成之后仍然需要缴纳物业费,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和运营。
拆迁安置房缴纳物业费是合理合法的,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范围内,物业公司有权收取物业费,并向居民提供物业服务。物业费是居民使用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公共场所的代价,也是维护房屋价值和维护居住环境的必要费用。拆迁安置房按照市场价值出售给购房者,同时物业公司也需要从中获取相应的利润,这些利润也需要通过物业费来进行回报。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物业公司存在管理和服务不到位、收费过高、收费不透明等问题,给居民带来诸多烦恼。因此,政府和物业公司应该加强对拆迁安置房物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物业费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同时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满足居民的实际需要。同时也希望居民们能够维护自己权益,关注物业费的使用情况,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交流,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