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所撰写的文件,该协议书由双方自愿签署,涉及到夫妻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赡养等方面的事宜。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以由一个人去拿。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署,双方是否同意离婚协议书,是否达成一致,对于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和执行有着很大的影响和关系。如果双方都已经签署协议书,那么一个人就可以去拿。但需要注意的是,签署协议书时必须是真实的双方签署,不能使用伪造或者假冒的签名,否则将会产生法律纠纷。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离婚,但是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签署,同样是可以一个人去拿的。不过,需要的是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已经制定好了的,只是还没有签字而已。
最后,如果有情况需要修改离婚协议书,那么同样需要双方都到场签字。如果只是其中一方改变了意见,那么同样是不能一个人代替的。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只能在双方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可,并可以由双方任意一人去拿。如果涉及到修改协议内容,双方必须到场。如果出现伪造协议书及签名等行为,将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