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对于因城市规划、城市重建等原因而需要拆除原有住房的居民,在拆迁过程中得到政府提供的代替性住房。这些安置房的用途非常广泛,可以用于住宅、商业、办公、社区服务设施等多种用途。
公房拆迁安置房的性质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在政策和法律层面上与其他公共住房没有区别。政府通过拆迁产生的利润和资金投入,可以建设新的公共住房,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
公房拆迁安置房有以下特征:
首先,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具有公益性,主要面向有住房困难的群众,价格相对较为低廉,居住条件较为简朴,但也有基本的生活设施。
其次,公房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收回土地后,在原有居民所居住的地块上建设的,因此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
最后,由于公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投资的公共住房,所以入住者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主要应是在当地无房或住房不宜居的居民。
总之,公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投资的公共住房,是政府为了弥补拆迁而造成的住房问题而提供的住房补偿,具有公益性、地理位置较好和基础设施较全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