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与签协议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具有各自的审批和流程。在一些情况下,拆迁会先于签协议,但这不代表拆迁前不需要进行任何协商或谈判。
一般而言,政府在进行拆迁时需要先征得居民或企业的同意,并签署拆迁协议。只有在得到协议后,政府才能进行拆迁,并提供拆迁补偿或搬迁安置等服务。如果政府未经居民或企业同意就进行拆迁,将被认定为非法强拆。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政府需要对一些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置。例如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建筑安全隐患时,政府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这时政府可能会先启动应急拆迁程序,随后再与居民或企业进行协商,并签署拆迁协议以确定补偿方案。
因此,拆迁先于签协议并不是一定合法的程序,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都应该严格遵循拆迁相关法律和程序,保障居民或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与居民或企业的沟通和协商,尽可能在事前达成一致,避免因拆迁引发的纠纷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