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针对建设工程和改建工程等项目实施拆迁的过程中所必须需要签订的重要文件。在这些文件中,拆迁的执法机构会和拆迁的群众进行正式的沟通,并最终达成协议来解决实际问题。那么,谁来签订这个拆迁协议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拆迁协议在法律上应该是由两方共同签订、认可的。一方面,拆迁的执法机构是必须要签署拆迁协议的,这是拆迁工作的正式组织机构,必须要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和权力。另一方面,被拆迁的群众也需要尽早签署拆迁协议,这是为了保证在拆迁过程中能够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规范整个拆迁过程。
不过,在拆迁协议签署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特别是针对某些被拆迁的群众可能会出现无法签署的情况。比如,一些群众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拆迁事宜的不了解、不同意或是不愿意签署,这样就会对整个拆迁协议的签署造成一定的困难。
因此,我们要求在拆迁签署协议中,拆迁执法机构应该承担更多责任。事实上,他们应该将拆迁协议的签订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不仅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其他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在群众中进行充分的宣传和解释,确保群众们能够全面地清晰地了解到拆迁的相关细节和要求,以避免对拆迁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保障被拆迁的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