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公职人员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担任职务期间,以虚构、伪造或者隐瞒事实的方式,将所管辖的、管理的或者掌握的公共财产或者资金用于私人或者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多少钱叫挪用公款呢?这个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达到数十万乃至数百万、上千万元,则可被判处刑事责任。在刑法中,对挪用公款的犯罪分为三个档次:数额较大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巨大的。具体如下:
1.数额较大的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满50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挪用公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的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挪用公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数额巨大的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总之,公款是公共财产,挪用公款不仅涉及到一般的刑法问题,还涉及到公文处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规问题,如违乱了国家、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影响到正常的国家、单位的运转,损害了税款等公共财产的安全。因此,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必须依法惩处,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