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后保留的书面文件。在离婚协议中,抚养子女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子女的成长和生活。然而,有时候,离婚双方无法就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就会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双方的意愿一致,可以不写抚养权。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间的一份自愿协议书,如果双方都认为不需要在协议中写明子女抚养的问题,那么法律是允许的。
二、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则必须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子女抚养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权由子女的监护人行使,如果离婚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子女的抚养权。
综上,离婚协议可以不写抚养权,但是这需要得到离婚双方的一致意愿。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则必须在协议中写明子女抚养的规定,否则会影响子女的成长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