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了解的是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理智清醒的情况下,依法依约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其中一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理智清醒,则可能对协议的效力产生影响。
对于病人瘫痪签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如果该病人已经失去了理智清醒的能力,那么离婚协议的效力很可能会受到质疑。
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中,签订离婚协议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达成协议的自愿性,不能有强迫或欺骗;二是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离婚程序等规定。如果因病人无法理智清醒的原因,导致其无法自愿签订协议,则可能导致协议成立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如果在法律程序中,被认为是无效的离婚协议,则双方需要再次讨论并重新达成一份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否则,离婚的过程可能会被迫停滞,并延长原本就复杂的离婚程序。在此过程中,病人及其家庭将可能需要面对更多的压力和不便。
综上所述,病人瘫痪签离婚协议有效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病人未失去意识和理智清醒的能力,而且自愿签订协议,则该协议是有效的。但如果病人已经失去了理智清醒的能力,则可能存在协议无效的情况。在此情况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重新制定一份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