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书面协议,其中包含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内容,包括离婚后抚养子女、财产分割、债务分担、赡养老人等问题。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就没有财产分割的条款了。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的重点就是抚养子女、探视权等。
2、共同财产不多。如果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很少,可以不用在协议中进行具体的分割,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即可,例如谁将物品带走等。
3、双方自愿放弃财产。如果离婚双方都愿意放弃共同财产,那么也就不需要在协议中进行具体的分割了。
4、需要法院进行公正。对于存在争议的财产,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协商一致的话,双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分割。在法院的判决下,财产分割问题将得到公正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在法律上是需要双方签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的。该协议的签署需要双方在离婚协议签署前,拟定完整的财产分割方案,并向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只有在公证机构盖章的《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签署后,才会被法律认同,离婚协议中才不会出现财产未分割的情况。
总之,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双方应该进行充分协商,以达成有利双方的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向法院申请公正处理。无论如何,离婚协议的签署是离婚的必要程序,双方都要认真面对处理好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