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费、探视等方面的协议。在离婚协议中,一般会规定对子女的抚养费,但有时会出现抚养费为零或者很少的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的抚养应该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后,如果一方无法承担抚养责任,另一方有义务承担抚养费,并向法院提出要求。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并经过法院批准后,确定抚养费用。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些离婚协议中确实存在抚养费为零或者很少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协议规定抚养费为零或者很少,但是父母双方都有承担抚养费的能力和责任,这种协议就是违法的,无效的。
第二,抚养费的数额应该合理、公正。父母双方应该共同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抚养费用方案。
第三,抚养费的缴纳应该按时、足额。离婚协议确定的抚养费用是双方约定的义务,如果任何一方无法按照协议缴纳抚养费,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要求追缴。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为零或者很少并不是完全有效的。离婚双方应该合理协商、公正制定抚养费用方案,并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如果发现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用不合理或者无法履行,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要求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