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取抚养权的案件中,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证据:
1. 孩子情况证明:这包括孩子的照片、出生证明、医疗记录、学校成绩单等,以证明申请方可以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
2. 父母照顾能力证明:这包括对孩子照顾、教育、培育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如何适应、适应孩子的证据,如照顾日记、孩子的医疗记录、自己的职业和教育背景等。
3. 孩子愿望证明: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七岁以上,法院通常会重视孩子对自己将来生活的愿望,因此,申请方可以提供孩子写下的自己的想法、意见和目标的信件,以证明自己的耐心和关心。
4. 父母切身利益证明:法院也会考虑父母的生活状况、家庭稳定性等因素,以决定哪个父母更适合照顾孩子。因此,申请方可以提供相关的稳定财务情况、现住址、就业稳定性、家庭成员的能力和意愿等证据。
5. 监护虐待证明: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或儿童虐待的情况,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报告、报警记录、监护社工报告等,以证明将孩子的实际抚养权交给另一方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证据种类繁多,而且视案件不同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据。因此,在准备争抚养权的案件时,需要慎重考虑,提供必要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更适合照顾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