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公证是指离婚协议书由当事人双方,经公证机构的公证,取得公证书据的行为。对于夫妻离婚协议公证的效力,我认为它是有一定法律效益的。
首先,夫妻离婚协议公证是一种证据形式,是维护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公证书据的法律效力采纳其为证据,起到证明离婚协议书真实合法性的作用。
其次,夫妻离婚协议公证可以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验证、审查,保证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公正性。在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进行严格审查,有效避免不当行为导致协议被撤销的风险。
再者,夫妻离婚协议公证具有司法效力。在夫妻双方履行离婚协议期间,一方违约而另一方提起诉讼时,公证书据成为了法院裁判的依据,有助于解决争端或执行离婚协议内容。
总之,夫妻离婚协议公证的效力得到法律法规的赋予,并且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离婚双方可以选择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维护其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