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的争夺是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可能会更加复杂。当一方申请抚养权,并经过调解无果后,最终只能由法院作出判决。那么,如果对方在庭审过程中没有出庭,法院又应该怎样判决呢?
首先,法院会通过法定途径(比如公告)通知对方出庭,但如果对方仍未出庭,法院可能会默认其对原告的诉求予以认可。
在具体判决上,法院会考虑抚养权的最佳利益,即将未成年子女放置在稳定良好的环境中生存和成长,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使其获得更好的教育和培养等。同时,法院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条件,如抚养能力、经济条件等因素来进行裁决。
如果对方没有出庭,法院将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当认为原告拥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优先条件时,在衡量各因素的时候,法院可能会偏向支持原告的诉求。
因此,未出庭方如果长时间未能提供正当理由,可能会被认为不良行为,对原告的请求可能会造成利益影响。因此,对方应该尽快出庭并就其情况进行解释与辩护。如果无法出庭,必须通过合法途径通知法院并提供合法证据证明不得不缺席的事实,否则可能会被法院判决不利于自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