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一种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人民的基本住房权益而提供的一种住房补偿方式。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国家所有,但被安置人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因此,如果被安置人想要出售拆迁安置房,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首先,被安置人需要了解法律规定,确认是否具备出售拆迁安置房的条件。根据国家规定,被安置人拥有的拆迁安置房是无法直接出售的,需要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才能进行出售:
1. 拆迁安置房所有权归属确认:被安置人必须先确认自己拥有的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确保可以对该房产进行出售。
2. 出售前三年限制期满:被安置人在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后,需要等待三年后才可以进行出售。
3. 交纳相关税费:出售拆迁安置房需要交纳相关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
其次,在满足上述条件后,被安置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出售拆迁安置房:
1. 联系房产中介:被安置人可以通过与房产中介合作,将房产进行评估后挂牌出售。
2. 确认可售性:被安置人需要确认拆迁安置房的可售性,包括是否违法建造、是否纠纷等因素,保证顺利进行交易。
3. 签订合同:在确定买卖双方后,被安置人需要与买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交纳相关税费及过户费用。
4. 过户交接:在支付相关费用后,被安置人需要到当地房管局进行房屋过户交接手续,将产权过户给买方。
总之,出售拆迁安置房是需要履行一定程序和条件的,被安置人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法规及注意事项,并选择正规渠道进行交易,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