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中,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性质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权益。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应当依法按照夫妻双方实际的出资、劳动和财产贡献情况,合理分配。因此,夫妻双方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下提供几种常见的情况和解决方案。
1. 房屋产权价款的来源
若夫妇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且房款来源是夫妇双方共同收入,那么房产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按照双方出资占比分配;如果房款来源是一方个人的财产,则房产应该属于另一方,并将房产上的欠款归还。
2. 房产登记情况
若房产只有一方登记在名下,且注册财产是夫妻共同分配的,那么房产应该分配给两个人,并进行转移登记;如果房产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但房款均是共同出资,那么夫妻双方理应共同负责,也应共享房产。
3. 房屋抵押情况
若房产已经抵押,那么夫妻双方需要对贷款按相应比例进行分担,并对借款进行偿还。如果不能处置抵押房屋,那么离婚方可协商由某一方负担全部债务。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应该首先明确房产的财产性质,根据双方的实际出资、劳动和财产贡献情况,通过认真协商,合理、公正地分配财产,达成协议离婚。当然,若双方意见不同,最好寻求律师或法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