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完成城市重建或改造而对居民原有住房进行拆除时提供的一种补偿措施。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交税的问题,实际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
首先,对于原有房产的财产税和房产税,居民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但是对于拆迁安置房本身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有的地区规定是免税的。比如在北京市,拆迁安置房的房产税可以享受减免或者免税的政策;而在部分城市,如南京、济南等地,拆迁安置房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
另外,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价值加成部分,一般认为需要缴纳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是将拆迁安置房的市场价值减去居民的原有住房的市场价值,而市场价值是根据当地房价测算的。
此外,如果居民将拆迁安置房出租获得收益,那么需要按照所得税和房产税规定缴纳税款。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交税的问题是具有一定复杂性的,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政策来具体解读。但是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无论如何,作为公民,应该积极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这是我们享受到城市建设和社会福利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