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政府部门和拆迁户就房屋拆迁及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拆迁补偿协议一般包括派出所签字确认、征地补偿金、房屋补偿、住房安置等内容。但是,在一些拆迁补偿协议中,往往没有具体的回迁时间,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回迁时间的拆迁补偿协议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关于加强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规定,拆迁后应当为被拆迁人提供住宅安置,且应当在18个月内完成住宅安置。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中没有明确回迁时间,被拆迁人的住宅安置可能会拖延甚至无法实现,在此情况下,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因此这种协议是不合法的。
对于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应该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并要求补充协议中的回迁时间。另外,被拆迁人还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和维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来看,拆迁补偿协议中没有回迁时间是不合法的,被拆迁人需要及时要求补充回迁时间,并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