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进行非法占有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会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会导致社会风险的不断增加。挪用公款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人通常都是有着一定职位的官员或者领导,他们拥有职权和财权,可以通过职务上的便利来掌握资金流向,从中取得非法利益。
2. 非法占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国家资金,这种行为是严重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的。
3. 隐秘性。挪用公款行为一般都是隐蔽的,很难被外界知晓。有些挪用公款的人会采用伪造文件、合同等手段来掩盖行为,以此来防止被发现。
4. 持续性。挪用公款行为一旦发生,往往是持续性的,不仅可能一次性挪用公款,也可能多次进行,这样就会导致财政资金的不断损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更大的损失。
例如,周永康的贪腐案件中,就曾涉及到挪用公款。周永康利用自己在担任国家安全部部长和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的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掌握的资金流向,通过不断挪用公款的方式,非法占有了国家的财政资金。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而且也对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