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依据个人需要分配给村民使用。因此,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不是个人财产,不能随意买卖、转让或赠予。所以,农村宅基地不应该被视为家庭财产。
同时,针对宅基地内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它们不属于土地上房屋,而是属于房地产权。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农村居民才能拥有宅基地的房地产权,如取得了法定的土地使用权、经过土地登记、缴纳土地使用费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应手续。
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个人财产来分割,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宅基地集体所有,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可以合法分配。如果需要分配,应该遵循集体所有制的原则,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包括社会公平和个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规范化思想,避免出现违法分割宅基地等现象。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完善相关安排和监管措施,确保宅基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