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房屋拆迁协议书
甲方:拆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拆迁居民(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协议如下:
一、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和面积详见附件一。
二、双方协议遵循合法、公正、透明、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拆迁。
三、甲方按照市场价格,对乙方的房屋进行补偿,并承担其搬迁、过渡的生活费用,并负责为其提供同等及以上的居住条件。
四、乙方按时搬迁,不得对甲方的拆迁工作造成影响,如未按期搬迁,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过期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