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共识,制定的一份书面文件。在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不仅规定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重要事项,还规定了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需遵守的合法权益及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但是,离婚协议书究竟是先签还是后签,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应该在离婚之前就签订好。之所以需要在离婚之前就签署离婚协议书,主要是因为在离婚过程中,各种情绪和纠纷会逐渐升温,难以达成共识。而如果在离婚前就制定好离婚协议书,可以在比较理性的情况下协商,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避免后续出现复杂而难以解决的问题。
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可以延后。例如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出现了分歧、有些事项需要进一步研究、或者有一方在离婚前需要安顿好工作和生活等等。可以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主要条款,进行主要过渡期,并在后续的时间里再针对细节问题与纠纷进行进一步协商。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提前签署,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能提前签署离婚协议书,可以避免后续出现许多复杂的问题,更加便于双方达成共识,而且更加公平、合理。如果不能提前签署,可以适当推迟时间,针对细节问题加以商议,保证协议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