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离婚协商达成协议后,书面化确认协议内容的文件,一般需要一式三份,分别由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并提交一份给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为什么要一式三份呢?这里有以下几个原因:
1. 保证双方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以确保双方都拥有一份原本,避免一方提前修改或者篡改协议内容。这样,当其中一方需要查看协议内容时,随时都能查看。这也能保证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都理解并知道协议里面的条款和分配,并且自愿地同意了这些内容。
2. 方便备案和证明
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以证明双方正式离婚了。 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可以确保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有一份完整的协议内容,并且当其中一份丢失时,备用的另一份也能起到证明作用,避免文书或资料的不足而影响问题的解决。
3. 预防纠纷
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可以避免各种因信息误传、解读不同而引起的纠纷。在可能出现争议的情况下,各方可以通过查阅协议来确定对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双方在接下来的生活中出现矛盾和争端。
总之,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不仅方便双方当事人和公证人对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还能保证协议的公正、有效并避免随意修改的风险。离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需要认真对待,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