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视为离婚。因此,在离婚协议签订一年内提起离婚诉讼是被允许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一方明显受到欺骗、恐吓等非自愿情况下,另一方利用此情况让其签订离婚协议,那么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此时,受害方可以依据法律,在原协议签订一年内提起离婚诉讼。另外,如果在离婚协议签订过程中,一方存在精神疾病、未成年或者国家禁止离婚等情况,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也是可以的。
如果双方一致自愿离婚,并在以后没有发生任何法定禁止离婚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充分考虑到再婚等后果,否则后果往往是不可逆转的。
总之,离婚协议签订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是被允许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尽可能多的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双方较为满意的方案,减少后续的纷争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