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城乡土地流转与利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其中宅基地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在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中,发什么产权证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宅基地拆迁安置房是指对原有的宅基地进行拆除,并在其他地区新建的房屋。原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宅基地的持有人,而新建的房屋归拆迁安置房的使用者所有。因此,在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中,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确保原有宅基地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如何确立新建房屋的产权。
对于原有宅基地的持有人,他们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即在拆迁前必须要经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等方式确定补偿标准,确保补偿标准符合市场价值,并且补偿及拆迁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原有宅基地的持有人,他们应当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对于新建的房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其纳入房屋产权管理体系。在产权管理中,应当明确拆迁安置房的购买者或使用者,确立新建房屋的产权,以此保障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产权交易市场,为购买者提供更加便捷的交易渠道,促进拆迁安置房的流动和利用。
总之,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建设涉及到多元化的利益主体,需要在法律、制度、政策等多个层面上进行管理和协调。在确保原有宅基地持有人权益的前提下,应当注重新建房屋的产权确立,推动宅基地拆迁安置房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