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协议,规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事项。如果在签署离婚协议后,离婚双方发现协议条款不合适或需要进行修改,则应该进行更改。
更改离婚协议应该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首先,离婚双方应当协商商议,确定需要修改的内容,而如果双方不能就修改采取协商方式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其次,在确定修改具体内容后,双方应该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应当包括离婚协议原文和需要修改的文本,并在修改的地方进行标注和注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最后,修改离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应该提交给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审核和备案。如果审查通过,人民法院将把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存储在卷宗上,并发给双方各自一份备份。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修改内容,其修改流程也会有所差异。如果是涉及到资产分割、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敏感问题,可能需要双方出具书面材料进行备案,也可能需要向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确保修改后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能够顺利执行。
总之,更改离婚协议应该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并注意协商的和解和互谅互让,以便解决双方所面临的各种问题,避免更为复杂的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