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就离婚事项达成的一项法律文件,具有双方自愿、公正、合法的约束力。如果离婚双方在签订协议后想要更改协议内容,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离婚协议签订前有重大变化,使得离婚协议已不适用,那么可以重新协商达成新协议。如一方有严重疾病、子女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财产变化较大等情形,都可以重新协商订立新协议。
二、是否存在违约情况:如果离婚协议生效后,双方其一或两方都存在违约情况或者协议当初约定的内容并没有得到兑现,那么可以重新协商达成新协议。特别是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划分等重要事项,即使离婚协议已生效,仍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更改协议。
三、单位收到法定的仲裁判决、判决或者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后,协议自动生效。但是对于公证过的协议,在当事人之间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改变、废止或者撤销,再重新签订离婚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一项法律文件,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内容,应符合法定条款和程序,并为双方长远利益考虑。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申请法院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