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于1岁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通常会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作为分配抚养权的根据,这意味着让孩子在生活和成长中得到最佳的保障和关爱。
在法律中,通常会先确定谁会获得抚养权,然后决定对方有没有探视权,对方所需支付的抚养费以及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等。
但对于1岁的孩子,一般情况下由妈妈担任主要抚养人,这是因为母亲与孩子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比较能够满足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也能够更好地制定孩子的饮食和睡眠等方面的安排。
当然,这并不是说父亲就不能在抚养孩子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而是在婚姻破裂后,双方应该达成协议,确定父母双方对孩子的具体抚养方式。
在协商抚养权时,可以考虑让双方父母以及其他亲属的角色,如祖父母、姑姑等,以便为孩子提供更全面和周到的关爱。
总之,在确定抚养权的分配方式时,我们需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尽可能地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加全面和周到的保障和支持。